(一)
在《朗读者2》收官之作上,
有这样一位压轴嘉宾:
他是中国当代文学的先行者,
他被誉为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
他的作品,像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
直击社会的黑暗,
写尽了那个时代人们的痛。
曾有人说,
诺贝尔文学奖如果没有颁给莫言,
那么就只可能是他了。
他就是著名作家余华。
(二)
作家和故乡,从来都是相互成就。
就像鲁迅有他的鲁镇,
马尔克斯有他的马孔多小镇。
莫言有他的高密乡,
孙犁有他的白洋淀,
余华,则有他的南方小镇海盐。
以父姓为名跟随母姓余的余华,
年出生在浙江杭州,
后迁居海盐县。
年中学毕业后,
曾经过“一次性培训”当过牙医,
五年后弃医从文。
至于为什么弃医从文,
余华的答案很直白也够坦诚,
“我其实特别不喜欢每天
看着别人张开的嘴巴,
那是世界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
“我拔了整整五年,
绝对有一万颗牙齿。”
和大多数弃医从文的作家一样,
余华的写作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
他没有上过正式的大学,
只是以一个小县城的牙医身份开始写作。
余华在写第一篇小说的时候
跟他的“从医经历”类似,
拿着《人民文学》,
看标点符号看分段,
一个作家就这么“速成”出来了。
刚开始,余华四处投稿却四处碰壁,
“我父亲一听到啪嗒一声,
就说退稿来了。”
可他仍坚持往别处继续投,
终于在一年后得以发表作品。
年余华顺利进入
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
开启了他的创作生涯。
年开始发表小说,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和苏童、格非、孙甘露等
的创作形成了一股文学潮流,
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
其作品被翻译成20几种语言在国外出版。
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
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
“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
年,
长篇小说《活着》
由张艺谋执导拍成同名电影。
由于没有正儿八经上过学,
中学就经历了十年文革的余华,
被后来的评论家赞扬语言简洁,
他坦言道:
“那是因为我认识的字少,知道吗?”
(三)
从《十八岁出门远行》、《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
到《在细雨中呐喊》,
这些耳熟能详的作品,
无不让我们感受到:
虽然不是和余华生于同一个时代,
却能被他的文字击中。
这大概就是我们特别喜欢他的原因吧。
有人喜欢把余华的作品称为“苦难文学”,
亦或者是“暴力文学”。
因为余华的早期小说主要写
血腥、暴力、死亡,写人性恶,
他展示的是人和世界的黑暗现象。
他的作品里,
那些关于生命、人性、爱恨、时代......
每一个词语抠出来,
都饱含着血和泪。
他最为著名的作品便是《活着》。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
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
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
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
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
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
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
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
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
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
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
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
后被解放军所俘虏,
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
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
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
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
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
为救县长夫人,
被活生生的抽血过多而亡;
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
偏头二喜喜结良缘。
但产下一男婴后,
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
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
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
被两排水泥板夹死;
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
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
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
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
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
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
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
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福贵倔强的活着。
他的亲人因为天灾人祸先后离他而去,
让他孑然一身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
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
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
但他没有抱怨,
他依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友好,
他依然维持着他和命运的友情。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想要
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
活着,并不是为了什么,
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四)
在《朗读者》节目中,
台上的余华成熟又风趣,
这和他小时候的调皮搞怪分不开。
他会和哥哥偷偷推门看父亲做外科手术,
会在闯了祸之后去稻田躲避父亲,
又会在父亲靠近的时候放声大哭。
“我小时候是有演技的”,
由于不能老是去稻田躲避父亲的惩罚,
余华就装病,结果误打误撞
让父亲以为自己得了阑尾炎,
就这样,
余华的玩笑把自己折腾上了手术台。
“他们当时已经把我的手脚绑住了”,
身上的那道刀疤也躲避不掉了,
刀疤让余华失去了做飞行员的梦想。
10岁那年,
太平间是他从家里去上厕所的必经之道,
因为“发现太平间特别凉快”,
他还能进去避暑睡上一会儿午觉。
一个未成年人有如此强大的心理,
不仅丰富了他的阅历,
也让他在读别人的作品时,
有不一样的切身体会。
“我读到了海涅的一首诗,
里边的一句就是
‘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我当时觉得那就是
我在太平间睡午觉的感受。”
由于生活在太平间附近,
生死别离对余华来说已经不陌生,
以至于听得多见得多了,
什么人是怎样的哭声他都能区分得出。
正是因为这种平凡的生活状态,
才使得他的作品更加贴近生活,
情绪更加饱满。
成了一个成功的作家。
余华的文字,
像是从土地里长出来的,
散发着一股土腥味的苦涩。
我相信,
每个光着脚在黄土地上奔跑过的人,
都能从余华的文字里,
感受到野蛮而强劲的生命力。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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