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光│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影视戏剧研究中心主任
《长城》海报
看完张艺谋的最新电影《长城》,不知怎地,脑中冒出两个字:作业,张艺谋的一份“作业”。什么意思?这是一部四平八稳但大气稳健、视听觉皆有冲击力的美式商业大片,一种真正意义上高概念电影大片(以前我们谈中国电影大片时用过这个概念,但不甚名实相符),一种跨国魔幻电影大片,一部投资1.5亿美元的“重工业电影”——这是张艺谋完成的向投资方,向美国市场提交的一份规规矩矩的“作业”。我只能说基本合格,但肯定达不到优秀。虽没给我大惊喜,但也没有给我过多失望。参照美国奇幻大片如《复仇者联盟》《变形金刚》《环太平洋》之类,没感觉《长城》比它们就差多少。
对于此片,不必以“第五代”导演那样的标签来立论,甚至不必像对待早年张艺谋的电影大片的标准来衡量。必须强调:这是商业大片,是中美合拍的,我们面对的只是一部标准的好莱坞电影工业体系下的产物。《长城》由中影股份、乐视影业、传奇影业、环球影业联合出品;从制作、监制、编剧、音乐、服装、道具、化妆等看,几乎全是好莱坞制作团队;只有女演员、次要男演员和导演,以及设定的故事发生地是中国的。另外还可以确定的是,影片的目标受众市场并非中国本土,虽然首映选在中国。
《长城》海报
这也是一次中国电影人全面向美国好莱坞学习的“合拍片”制作必然要交的学费。近年来,我们有不少内地与港澳台合拍片,也有中韩、中美合拍片,但值得铭记的不多。合拍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中国知名演员在美国电影中“打酱油”这样的“合拍”。也有像《黄石的孩子》《功夫之王》这样的合拍片,都没有给人留下深刻记忆。张艺谋自己也说,真正的中美合拍,而且合拍商业大片,他是第一次。甚至可能,这也是中国电影导演的第一次。他自述《英雄》《十面埋伏》等都还是文艺大片的思路。《长城》的运作是工业化的,是稳健的,做过《魔戒》《阿凡达》《金刚》等影片的工业光魔和维塔联手呈现的特效,保证了电影场面的好莱坞水准,这也与张艺谋一贯的视觉美学追求一拍即合。尽管作为导演的张艺谋有发言权,《长城》仍然具有明显的张艺谋印痕,如大量仪式性的场面、镜头,全军站满长城披麻戴孝,满天的孔明灯,同仇敌忾的宣誓颇有惊天动地感人之效;种种令人目眩的奇门遁甲式的武器(在《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中都见识过);还有明确的文化观念传达的追求,有普世性的价值观和基本人类信念,如信任、集体主义、家国利益等,足见张艺谋是颇为自觉的,他有借船出海朴素地传达中国文化的想法。但,改台词都要经过制片人批准,每天拍的素材也要发回传奇影业去审阅,基本上《长城》应该还是“制片人中心制”的产物。
不用说,观看电影最为不满的不是人物、表演等,至于情节,还算基本连贯,没有大意外,也没有太离谱。有一点我必须指出,电影观看现场基本没有笑场——也就是说没有出现那些突然让人出戏、让人惊愕的情节硬伤——《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就笑场不少。我们可以认为人物没有性格,但类似的奇幻大片类型,有性格的本就不多。我们只要别混淆人物,别记乱故事情节就差不多了。稀薄的情节,承载着信任、契约、爱人类等普世性价值观,很多好莱坞大片都是如此,情节都不复杂,甚至简单化到一两句话就能概括。《长城》也可以概括为“西方英雄帮助中国英雄,联手在中国长城打败人类公敌饕餮怪兽”,对一部试图打入欧美主流电影市场的大片来说,这是易于海外观众理解的剧情。美式魔幻大片的情节之简洁也往往大抵如此。比起那些连人类的造型都稀奇古怪的玄幻电影,《长城》好懂多了,毕竟敌我分明,人怪分明。
《长城》剧照
想想,《长城》的第一目的是赚取全球票房!第二目的是将中华文化传播到全球,而且要用魔幻大片的载体,只好妥协,既能让中国观众接受,更要让外国观众接受。据说,《长城》在中国首映后,还将在美国等多个国家大规模上映,这是《长城》工业化运作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或许是国外观众自《英雄》以来,再一次感受中国的奇幻亚文化(影片《英雄》是东方飘逸的诗性美学)的一次契机——虽然《长城》中传达的文化不那么纯粹和彻底。此外,必须指出的是,《英雄》迄今为止还是华语电影北美市场的第一名。
说《长城》在中国电影业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因为这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中美合拍片,也是张艺谋首次尝试一种全球商业大片类型,与他以前拍的大片从《英雄》到《满城尽带黄金甲》都不一样。就此而言,这是一次非常有益的中美合作拍片的试水,可能意味着中美电影一种全新的合作模式的开启。作为一部电影,无论成败,其投石问路之功,“以身试法”之勇毅,不可泯灭。其历史意义大于现实意义。
我的感觉是:肯定还会有《长城》的续集。长城是一个中国符号,中国的超级IP。这也是我对《长城》合格的判断之后的一种信心。在我看来,这部电影的意义,可能会对中国电影一直在进行中的观念变革有力地助推一把。虽然到今天,经过新世纪以来以大片为肇端的电影的全面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电影的商业、工业观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但仍然很难彻底,时时有回潮和犹豫,不少大导演就常常在“作者论”与商业电影的纠葛中“跌跌撞撞”,忽东忽西。
《长城》剧照
《长城》在中国电影的生产制作历程上可能会助推两种观念变革。其一是制片人中心制观念的建立。“制片人中心制”观念是电影工业观念的核心之一。在这种制片机制中,制片人或者说制片管理的工作可以说贯穿于整个影片从策划创意、编剧导演、生产制作、宣发营销、后产品开发的所有环节。其二是导演生产观念。现代电影生产的经济因素和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制作因素、团队协作性越来越强,相应的导演的个性因素、“作者电影”风格被压抑,不再是以导演为中心的作者化电影的创作。说到底,导演个体的功能必须要结合到整个电影生产的有机环节中才能圆满发挥。作为导演,需要的不仅仅是艺术创作才能和电影专业能力,甚至也要懂市场、投资、商业和技术,懂得中西文化策略。
毋庸讳言,在当下“全球化”“全媒介”“互联网+”的时代文化语境中,好莱坞电影文化的全球影响力仍然非常强悍,至少目前中国与美国的文化交流和传播还不是完全对等的。美国大片对中国年轻几代观众的观影趣味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力,甚至是某种“控制力”。在合拍片中,异质、跨地文化的多元融合必将成为一种常态。在这样的态势下,在电影创作生产领域,中美电影文化、产业互相影响互相融合的态势愈益强劲。毫无疑问,电影中会有越来越多的“文化拼贴”,文化杂糅的现象,也会有越来越多的电影国籍不明的合拍片。《长城》只是稍稍走在前面了而已。
中国电影应该有对美国电影文化、电影工业体制进行大胆吸取、借用,甚至在充满文化自信的前提下,勇于把自己投入、抛入。昔年齐白石衰年“变法”,今日张艺谋以花甲之年身试中美合拍,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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